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城隍头村民非法占地案
定海区临城街道城隍头村村民颜翠珠于2011年2月初未经批准在临城街道城隍头村万荣路张忠康住宅的东侧擅自搭建小屋1间,合计非法占用集体土地面积19.1平方米。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属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经调查核实,2011年3月23日舟山市国土资源局新城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拆除颜翠珠在临城街道城隍头村万荣路张忠康住宅东侧非法搭建的小屋,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面积19.1平方米。在处罚决定作出的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没有履行该处罚决定。2011年8月9日依法申请定海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