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执法监察 > 矿产资源执法 > 对舟山隆昇船业有限公司越界开采行为公开曝光

对舟山隆昇船业有限公司越界开采行为公开曝光

时间:2008-9-8 17:11:07 浏览: 来源:admin
 
舟山隆昇船业有限公司位于临城东蟹峙山北面,因开挖船坞于二○○六年四月三日向市国土资源局矿管处提出开采石料申请,二○○六年四月十三日取得采矿权。2007年10月28日,经舟山市土地勘测所对其开采矿区进行实地储量测算,开采面积为0.863万平方米,越界开采储量为12.39万立方米,越界开采石料资源达27.8万吨,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一、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二、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折价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目前,该款项被处罚人已自觉履行到位。越界部分已停止开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