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用地意向者申请,拟以划拨方式处置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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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请人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宗地位置 |
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 |
公示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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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舟山市公安局 |
业务技术用房 |
机关团体用地 |
临城千岛路地块 |
7678.2 |
2011.11.18-2011.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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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地块的公示期为10天,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署名形式反馈给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