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
下属单位
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定海分局
舟山市国土资源局普陀分局
舟山市国土资源局新城分局
下属事业单位
监察支队
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国土资源监督检查办法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处罚办法;查处管辖区域内破坏耕地、未批先建、少批多占、非法转让及矿产资源无证、越界开采等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直接查处各县(区)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对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监察大队实施有效监督;加强与县(区)国土资源监察大(中)队的联系交流,指导各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处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协助人民法院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土地储备中心
受市政府委托,对企事业单位需盘活和调整的存量土地和其它增量土地适时进行收购储备;管理和运作由市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抛荒土地、待征土地及无主土地;做好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收购、储备土地的资金测算平衡、招商洽谈和出让前的准备工作。
征地事务所
统一负责市本级(定海区6个街道和双桥镇区域范围内)建设项目用地的征收(用)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和城建规划选址红线图,确定项目用地四至位置及土地面积;负责登记和审核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青苗、地上附着物的数量(面积)、规格及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单位洽谈征地补偿安置事宜,并签订有关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负责编制征用土地方案,起草征收(用)土地公告,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负责起草征地听证告知书并告知被征地单位,参与征地听证会,并做好征地听证的被申请人工作;审核被征地农民享受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参保人数;协助解决在征地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征地拆迁办公室
受市政府委托承担集体土地征用拆迁工作;发布征地范围内房屋拆迁有关事宜的通告;承办申请房屋证据保全和申请裁决等手续;依法收回被拆迁人的土地使用权;指导、协调征地拆迁事务机构的工作。
土地勘测规划所
承担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权属调查、土地变更调查、土地开发复垦项目的勘测;负责地籍测量、建设用地项目勘测定界、土地登记发证宗地图测绘、矿产资源测绘及其它项目测绘;承担新建房地产竣工占地面积验收、违法用地面积勘测和征地拆迁房产建筑面积的勘测;承担各类土地利用图和地形图的编绘、地图数字化、数字化入库等工作;受有关单位委托的工程测量、地形测量等生产性任务,开展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技术的咨询服务工作。